中國政府規定非中國公民身份持有者,即外國旅游客人,臺灣游客及海外華人在進入西藏旅游前,必須辦理由西藏自治區旅游局簽發的“外國人入藏旅游批準函”,香港、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即可入藏,同時,也規定外國記者和外交官不能以旅游者身份進藏。
根據國家旅游局規定,外國人、臺胞、海外華人、華僑在入藏以后不允許獨自活動或出游(無論是何原因),不論人數多少,必須有組織、有計劃地組團旅游。外賓入藏旅游前,需提前報批所選擇的旅游線路給西藏旅游局,在抵拉薩后需按報批的旅游線路游玩西藏,必需整個行程由組團社安排。且只能安排獨立成團。